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2026年高职提前招生工作管理要求和《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2026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》的相关规定,我校已完成高职提前招生各环节工作,现将录取考生名单予以公示,并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1、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、来电、来访的形式在公示期限内向我校纪委办公室反映问题。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,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必须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码。
2、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,反对借机诽谤诬告。
3、公示时间从5月17日起到5月30日止,共10个工作日。公示期内,考生不得放弃。
4、联系处室和受理电话:
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招生办:0575-88068177
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:0575-88139870
5、公示期结束后,由我校将名单上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核,经批准后办理录取手续,发放录取通知书。
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
2026年5月17日